古人到底能娶几位妻子

野史趣闻 2年前 (2022) aysz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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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人到底能娶几位妻子

在大多数朝代,一般情况下男子只能有一个妻,一般称正室、元配,妻以外的其他配偶都是妾。妻的家族是丈夫的亲族,如发生诛三族、诛九族等情况时,会相互受 到牵连。而妾由于出身低微,地位低下,其家族与丈夫的家族基本无关。妻与妾生育的子女待遇也有显着区别,前者称“嫡出”,后者称“庶出”,一般只有嫡子才 有继承父亲职位爵位的资格。

古人云:“诸侯无二嫡”(意思是即使是天子诸侯也不能同时娶两个妻。)源自《春秋·隐公五年》;《新唐书》:“古诸侯一娶九女,故庙无二嫡,自秦以来有再 娶,前娶后继(继妻),皆嫡也,两祔无嫌。”“无二嫡”是出于宗教法制的考虑而作出的,是为了从理论上来避免诸子争位的现象的发生。所以古人一般只会有一 个妻子,其它均为妾,妻与妾之间有着明显的界线。

【古代的三妻四妾】

三妻四妾是指:一位正妻,两位平妻;自己的贴身丫鬟是三位妻子的丫鬟就是四妾?。

正妻:正妻不一定都是大户人家的女儿,只要是符合封建礼法,三媒六聘,八抬大轿娶进门的就是正妻。“正妻”仅仅表明这个女人的身份地位和婚 姻情况,与家庭出身和经济条件没有必然的联系,如果女方已经答应男方的婚姻请求,尔后因为某些因素(如家道中落)而要求取消婚约,即被视为悔婚,女家的名 声会很坏。

然后两个平妻,说是平妻(偏房),其实身份明显要低了一头。

正妻与两位平妻构成了三妻。那么四妾是啥呢?其实就是男主人自己的贴身丫鬟和三位夫人的丫鬟“提干”以后的产物。(妾,又称陪房、偏房、侧室、妾侍,姨太(民国)、亦有小老婆等俗称。)以上几人就是7位女主人,合成三妻四妾。

历史上还有对“三妻四妾”出处的说法﹕春秋时期齐国一位国君,传说当年齐国君主立后不决,乃至朝野上下议论纷纷,后来君主戏言称立后三人,而事未成则卒, 乃至史官未知其意,言称极贵之人妻确有三:正宫,东宫,西宫此为三妻;四妾是指:家中父母所赐和三妻贴身随侍俾女各一人。这仅仅是一个特例,不能作为依据 的。

【通房】

再往下就是“通房”。通房可以是四妾“提干”之前的身份,也可以是受男主人宠幸的丫鬟。(《红楼梦》里贾宝玉身边的袭人、贾琏身边的平儿这一类介于“妾”和普通丫头之间的群体),这一群体女性类似于情妇,情妇是没有法律地位的,情妇所生的子女通常也不具备合法的继承权,“妾”所生的子女是具有合法继承权的。一般大宅门里,“通房”的月例要高于其他丫鬟,毕竟她们付出了皮肉。

古代男人玩够了还有其他玩的吗?有的,那就是“外室”。

【外室】

外室的待遇就是类似于现在的“二奶”,在外面金屋藏娇。再往下还有吗?有啊,还是丫鬟。但是,主人快活了之后还是丫鬟,最多给俩零花钱。她们连“通房”的称呼都没有。丫鬟工作还是原来的工作,身份基本上类似于性奴,她们的后代通常非常低,以至于人们赌咒发誓“丫头养的”就是这个意思。后代也是这样,正妻生子为嫡子,其他的都成为庶子。实际上古代人以上很少配齐全的,都齐全了基本就是种马小说了。

好了,关系理顺了,咱们再深纠一下妻妾的正常情况。

正妻应该是大户人家,容貌一般但是气度雍容,对于理财、文艺、女红都有涉猎,以便于管理后宅;这就是所谓娶妻当娶贤。

纳妾一般来说应该是小户人家,主要取决于身材是否好生养,为子嗣考虑。

但是实际操作上,很多人家为了增加性娱乐,采取了“娶妻当娶贤,纳妾当纳颜”这一做法。

说这一做法不能说错,但是一般以色娱人的这样小妾明白自己的姿色不可能持久,于是就拼命争宠,“宫斗”的故事就诞生了。

“妾”作为一个等级称谓是表示一个女性在家族中合法地位的。《礼记·曲礼》:“天子有后,有夫人,有世妇,有嫔,有妻,有妾。”,妻妾的名位决定于其家族的社会地位及通婚的时机。因此说,中国传统上,一个男子只可以有一位正妻(正室),其它的合法配偶为妾。

【平妻】

前面说过,一名以上的正妻称为平妻,即两个都是大老婆,又有对房之称,即与正房(正妻)对等。与妾不同的是平妻不需向元配行妾礼,但实际上的地位仍然不及元配,平妻仍然要称元配为大姊。“平妻”(偏房)这个词从来都不是官方叫法。

明未《大明律·户律·婚姻门》规定:“若有妻更娶者,亦杖九十”。所谓平妻就是后娶的那个,一辈子不回祖宅,不入宗族,只是外宅。要想认祖归宗,回家就得执妾礼,想入族谱也是只能是妾,子女只能记妾生子。

清朝也有类似的规定。《大清律·户律·婚姻》规定 “妻妾失序”、“凡以妻为妾者,杖一百。妻在,以妾为妻者,杖九十,并改正。若有妻更娶者,亦杖九十,(后娶之妻)离异(归宗)。”

乾隆40年,又定大清附例:“如可嗣之人系独子,而情属同父周亲,两情相愿者,取具阖族甘结,亦准其承继两房宗祧。”这可以说是中国历史上唯一一次对平妻 的法律规定,独子兼祧是以一子兼承同父兄弟两房宗祀的特殊继承方式,一人挑两房,两个媳妇虽然共享一个男人,实际上属于堂妯娌。

但是仍有法律认为后娶之妻为妾,大理院认为:“兼祧后娶之妻,法律上应认为是妾,惟定婚之时,不知有妻,又不自愿为妾者,许其请求离异”。直到清道光后才正式将拥有一位以上的正妻的称为“平妻”,即两个或多个妻子都是大老婆。

【妾】

在民国之前的中国社会,一个女人如果成为“妾”,这就表明了这个女人在家族中的等级地位。

“妾”的地位仅次于正室,也有妻亡故后,将“妾”扶正为“继室”的,一般称为“纳妾”,纳妾也是明媒聘娶,只不过不能像娶妻那样坐大轿,而是用小轿。

在妻妾地位悬殊的古代,妾只有一项权利是和妻同等享受的,那就是性生活。古代不少人除了贪恋妾的美貌之外,妾在古代还有更重要的一项职责,那就是生育。如果说妻与夫是一种姻亲关系的话,那么妾只是家庭的生育工具。

《礼记》:“妾合买者,以其贱同公物也。”同样是与丈夫共枕、为丈夫生育儿女,妾的身份却只不过是买来的物品。她们在性生活上,虽然和妻子能享受到一样的权利,甚至更优越,但她们的地位始终不高。

比如古代还有规定说:如果妻子不在,妾不得与丈夫通宵相守,必须在性交完毕后即离去。妾确实属于个人财产性质,但并非不能赠送的,事实上,古代文人互相赠妾的情况很普遍,而且文人对这种行为视为一种雅事。苏东坡就曾多次将小妾送人,据说其中两个还是怀着孕的。

北宋宦官梁师成,就自称自己是苏东坡送出去的小妾的遗腹子。而当年李白云游之前,就用自己的妾换了一匹白马。说明中国早期妾的地位是很低的。一般而言,即 使正妻死了,妾也是不能扶正为正妻的。妾的地位,其实就是主人的性工具、生育工具而已,在主人和当时世人的眼里与家里养的猪马牛没多少区别。

如《红楼梦》里贾宝玉和贾环同时贾政的儿子,地位确实千差万别,因为宝玉是贾政妻子王夫人所生,而贾环确实是贾政妾赵姨娘所生。

不过,妾生的子女还是有一定地位的,虽然他们比不上正妻所生的嫡子嫡女,但是还是有一定的继承权等权利的。不过妾所生的子女一般要认正妻做母亲,生母永远都只是姨娘的称呼。1912年12月14日,北京政府颁布条例,明确地准允男子自由纳妾。男子只要有钱,可随意纳妾,不受任何限制,于是很多人以蓄妾来炫耀其财富。

随着辛亥革命的胜利和民国的成立,南京临时政府在法律上规定了一夫一妻制,“纳妾”已不为民国法律所保护,特别是“五四”新文化运动后,女权被提出,提倡男女平等,“一夫一妻制”才真正实行起来。

中华民国1930年公布《民法》规定一夫一妻制。但初期民间纳妾仍然盛行,政府只能做到要求高级官员不要纳妾。民国男人如果真的喜欢上了别的女人,可以与原配离婚,但不能不离婚又结婚,否则犯重婚罪。孙中山和蒋介石便都是与原配妻子离婚后,才分别与宋庆龄、宋美龄结婚的。

但是,我们不论从名人传记中,还是影视作品里,都能看到,民国男人身边大都不只一个女人,娶上三、五房小老婆在民国时很常见,有人甚至拥有几十房妻妾,这就是民国时期特有的“姨太太”现象。

在这种现象下,军阀官僚纳妾成风。袁世凯妻妾10房;曹琨妻妾4房;段祺瑞妻妾7房;张作霖妻妾6房;杨森公开的妻妾12人等等.

版权声明:aysz01 发表于 2022-12-24 11:59:16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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