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史记·循吏列传》记载:春秋时晋国典狱长李离,审查案件时发现一起手下错判死刑的冤案,十分惶恐不安,脱下自己的官袍让卫兵将自己捆绑起来送到晋文公面前,并请求晋文公判处自己死刑,晋文公不允。李离认为自己的手下造成了冤假错案,罪该处死,于是不顾晋文公和身边卫兵的阻拦自刎死于堂前。
原文:
李离者,晋文公之理也。过听杀人,自拘当死。文公曰:“官有贵贱,罚有轻重。下吏有过,非子之罪也。”李离曰:“臣居官为长,不与吏让位;受禄为多,不与下分利。今过听杀人,傅其罪下吏,非所闻也。”辞不受令。文公曰:“子则自以为有罪,寡人亦有罪邪?”李离曰:“理有法,失刑则刑,失死则死。公以臣能听微决疑,故使为理。今过听杀人,罪当死。”遂不受令,伏剑而死。
暂无评论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