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律规定:“妾乃贱流”,“以妾及客女为妻,徒一年半”。就是说升妾为妻,两口子都要被判刑一年半。服完刑还要被迫离异。除此以外,还有奴婢“当色令相配偶”。奴仆婢女只能和奴仆婢女通婚,不光自己要一辈子做奴,连自己的子子孙孙也要世世代代地“奴”下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