西周时期的《伐崇令》是我国古代最早的关于保护环境的法规,最严重的要判死刑。战国时期,对于乱扔垃圾于街道上的人会受到断手的严重惩罚,“殷之法,弃灰于道者断其手。”除此以外,古代也有专门打扫卫生的环卫工人。称之为“条狼氏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