连坐家属的“士亡法”
东汉末年的战乱中,曹操集团逐渐获取中原控制权。曹操将他军队中的士兵一律划为“士籍”(或称“士家”),户口单列,世袭为兵。士兵家属集中迁居到许昌一带居住,作为人质,如果士兵有逃亡、叛降行为,就连带处罚其家属。士家的女子不得外嫁,只能在士家之间通婚。
另外,曹操还特意制定“士亡法”。原来东汉末年的法律规定,凡是士兵逃亡的,官府可以逮捕其妻子、子女进行拷打,追究其去向。曹操觉得这样处罚还不足以威慑士兵,在“士亡法”中规定,逃亡士兵的父母、妻子、子女、兄弟都要株连处死。